承擔教育教學任務👛,在所從事的學科領域內取得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成果,在同行中有較高的學術聲譽和學術影響,對推進所在學科發展或開拓新的學科領域有一定貢獻🥷🏽,是本學科的優秀學術骨幹💃🏿⛹🏻。學術水平處於所在一級學科國內外學者的前列,不低於本學科校內現有正高的平均水平🧑🏻🎨。 (一)教學 (1)承擔課程👩🦯🧖🏿:承擔本科生基礎課、研究生學位課程或基礎課程的教學任務,系統主講過2門及以上課程(其中1門為基礎課或者專業基礎課)🦸🏻♀️,近3年內每學年至少完整講授1門課程,原則上近2年每年承擔的本科理論或實驗課程學時數不少於同期本單位同類型同級別教師人均承擔的本科理論或實驗課程學時數(由教學指導委員會認定)💃🏻,並且教學效果良好🪬。積極參與課程思政建設📗🫵、課程體系建設、教育教改項目等👷🏿♀️。 (2)指導或協助研究生⌚️:具有獨立指導碩士研究生的經歷,且至少1名已畢業並獲得碩士學位或直接轉博士研究生🧖🏼♂️。申請人前2年指導的學位論文未出現雙盲評審或抽檢異議🟨。 (3)教學獲獎情況:優先考慮國家或上海市精品課程負責人、 省部級及以上教學成果獎或教材獎獲得者👩🏽🦱🚣🏽♂️、上海市優秀碩士論文指導教師、國家級教材主編以及以第一作者發表教學論文的申請人。 (二)科研成果及學術水平 (1)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2項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其中至少有1項為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或相應等級以上的科研項目。 (2)近5年,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本學科領域主流期刊發表產生重要學術價值的學術論文8 篇及以上👨🏿🌾,或發表有重大創新性的文章。對於以共同第一或通訊作者合作完成的論文成果,須註重貢獻評價,明確論文作者的成果貢獻比例👮🏿⏩。作為第一完成人獲得的1項國家授權發明專利,可相當於1篇學術論文,最多計算 2項國家授權發明專利🥻。 (3)代表性成果 教師提出正高級職務申請時,應提交任現職後近5年來5項代表性成果及相應證明材料(如引用🍴、評述🐹、推廣應用👅🗃、社會影響、相關科研產出、評審意見✊🏻、鑒定會結論🤳、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鑒定等)。 “優秀代表性成果”可作為正高級職務申請人科研成果及學術水平認定的重要依據𓀊🧖🏼。對於提交的代表性成果特別突出(需經學科權威專家和學校審定)🧗🏻♂️、達到“優秀代表性成果”要求的申請人,可適當突破綜合準入標準的條件(參考系高級職務評聘實施細則)。 |